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7870.“那夜”表他们邪恶的状态。这从“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夜”是指当只有邪恶和虚假外什么也没有之时的状态。因为“夜”是“昼”的对立面,“幽暗”是“光明”的对立面,“昼”和“光明”表示真理和良善掌权的状态。因此,“夜”也表示教会的最后阶段;事实上,那时由于没有信或仁,掌权的是虚假和邪恶(参看2353, 6000节)。“夜”也表示完全的荒凉(7776节),以及诅咒(7851节)。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在地狱里的人的状态被称为“夜”。倒不是说夜间的黑暗笼罩他们,因为他能看见彼此。但由于存在于天堂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状态被称为“昼”,所以虚假和邪恶的状态被称为“夜”。此外,当有一丝天堂之光流入时,地狱就有幽暗存在;因为这时,他们用来看见的光化为乌有,变成幽暗。
诚然,他们用来看见的光之源头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光,因为来世没有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光。但在地狱里的人当中,来自主的光通过理解真理的能力进入。能使他们理解的这种能力仍与他们同在,正如它与每个人同在一样,无论他们多么深深陷入邪恶和虚假之中。但当天堂之光从这种能力进入他们的意愿(他们的意愿就是不想去理解),并从这种意愿进入与他们同在的邪恶和虚假时,对他们来说,天堂之光就转化为类似炭火所发出的那种光。如前所述,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因天堂之光而转化为完全的幽暗。地狱就有这种如同炭火所发出的那种光(参看1528, 3340, 4418, 4531节);当天堂之光出现时,这光就转化为幽暗(1783, 3412, 4533, 5057, 5058, 6000节)。由此可见,在来世,各人拥有哪种光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是在源于良善的真理上接受指教,还是在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上接受指教。
10307.“你们所要作的香,不可按这调和之法来为自己作”表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的这敬拜绝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爱。这从“香”、“按这调和之法”和“不可为自己作”的含义清楚可知:“香”是指敬拜(参看10298节);“按这调和之法来作”是指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因为“按这调和之法”意味着用同样的香料制作,这些香料,即拿他弗、施喜列和喜利比拿,表示在其适当次序中的教会的神圣真理(10292-10294节);“不可为自己作”是指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功用,因而应用于人自己的爱。因为凡一个人为自己所做的事,都为了自己的爱而做的。此处之所以表示这种应用,是因为经上说他们为自己作这香。
有必要说明这一切是何情形。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都关注两种爱,即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皆源于由神性真理本身构成的圣言,而整部圣言系于这两种爱,这一点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22:37)、马可福音(12:30, 31)和路加福音(10:27)。这些地方说,一切律法和先知书都系于它们;“律法和先知书”表示整部圣言。但将神性真理或教会的真理应用于人自己的爱则恰恰相反。人通过如此行而从主转向自己,也就是从天堂转向地狱,成为那里的灵人当中的一员。因为地狱里的人在背后拥有主,在脸前拥有自己的爱。事实上,当被天使观之时,他们看上去是颠倒的,头朝下、脚朝上。
当神的真理应用于人自己的爱时,它们就不再是真理,因为把它们应用于这些爱就会允许邪恶进入它们,而邪恶会败坏它们,使它们看上去就是虚假。这种人若被告知,他们不应以这种方式,而应以另一种方式来对待并理解真理,就不愿去理解它;事实上,有些人无法理解。因为说违背人自己的爱所确认或强化的原则或假设的话,就是说违背这个人自己的话;因为这是违背由他的意愿所支配的理解力。在圣言中,经上多次论述了那些通过应用于自己的爱而歪曲真理、玷污良善的人;在那里,尤其在启示录,经上论述了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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